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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关交通安全!市教育局、市公安局发出倡议

安全科 乐山教育 2024-04-29


乐山教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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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个"全国交通安全日"。公安部、中央网信办、中央文明办、教育部、司法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应急管理部、共青团中央决定从11月15日至12月14日,以"全国交通安全日"宣传月的形式,共同组织开展第十个"全国交通安全日"群众性主题活动。




乐山市教育局  乐山市公安局致全市中小学生(幼儿园)、家长的交通安全倡议书



青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家庭的希望,正如每一片青春的绿叶,都需要阳光来呵护。近年来,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,道路交通安全面临巨大压力。涉及学生(幼儿)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,给许多家庭造成莫大的伤害。因此,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(幼儿)交通事故的发生,创建平安校园,加强交通安全法制教育,增强中小学生(幼儿园)的交通安全意识,提高自我防范能力,需要社会、学校和家庭的多方共同发力。在此,我们向全市中小学生和家长发出如下倡议:



 学法知法 




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常识,树立交通安全文明意识,增强交通法治观念,并积极参与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,争当交通安全宣传员,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。








 遵法守规 




养成文明交通行为, 行人走人行通道,不做“低头族”,做到“一慢、二看、三通过”,不在道路上嬉戏打闹。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驾驶自行车、未满16周岁的孩子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、无证不得驾驶摩托车。






 文明乘车 




乘坐公交车时,应站在站台或人行道上等候,车辆停稳后,遵守“先下后上”的规则。驾乘电动自行车,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,倡导骑自行车佩戴防护头盔。不乘坐农用车、电动三轮车和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出行。






 家校联动 




广大家长要带头模范遵守交通规则,为孩子树好榜样和表率,积极配合学校和老师做好出行安全教育,共同监督,及时举报“黑校车”,教育孩子拒绝乘坐“黑校车”、无牌无证、超员、货车、拖拉机等车辆。







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亟需学校、家庭和交通管理部门的密切配合,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,让我们携起手来,戮力同心,群策群力,立即行动,共创良好交通环境,为莘莘学子筑起一道畅通、文明、和谐的安全屏障!


乐山市教育局  乐山市公安局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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